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關于202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渝高技辦〔2025〕5號)
日期:2025-09-09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市級有關部門人事(干部)處,各大中型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62號),按照《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廳發〔2013〕52號)和《重慶市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17〕18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2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申報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緊密對接我市先進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生活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圍繞全市“416”科技創新戰略布局、“33618”現代制造業集群,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技能評價、課程研發、師資研修、技能競賽等活動,培育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
二、建設類型及數量
(一)國家級基地。遴選推薦3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包括新建基地和已建基地,分為A、B、C、D四個檔次(見附件1)。
(二)市級基地
1.資金補助類。新建8個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政策支持和經費補助。
2.命名支持類。命名8個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職業培訓、技能評價、競賽承辦等方面政策支持。
三、申報條件
以高技能人才培養為主要功能定位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行業)技能培訓中心和公共實訓基地均可申報。具體條件為:
(一)國家級新建基地
1. 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近3年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和失信聯合懲戒。
2. 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能滿足年培訓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 具有5個以上職業工種與經濟發展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特色專業相匹配的實習實訓條件,建立信息化管理與服務平臺。
4. 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培訓包規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5. 積極面向社會或本行業開展培訓服務,承擔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組織實施職業培訓師資研修培訓、教材教法研發等工作。
6. 國家級新建基地原則上由評估驗收合格的市級基地建設單位申報。
(二)國家級已建基地
從2011—2020年確定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中申報遴選,需符合國家級新建基地申報條件,并滿足以下要求:
1. 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托育、護理、康養、家政等民生重點領域,建立了覆蓋課程設置、教材開發、師資建設、培訓裝備、能力評價、技能競賽等方面的較為完備系統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
2. 年度開展培訓規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3. 年度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企業及勞動者調查評價滿意率達到90%以上。
4. 管理規范,資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
(三)市級基地
需符合國家級新建基地的基本申報條件,其中,具體(指標)要求為:
1. 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滿足年培訓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2. 具有2個以上職業工種與經濟發展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特色專業相匹配的實習實訓條件。
3. 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優先從區縣(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遴選。已獲批建設國家級、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不能再次申報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四)其他條件
1. 依托企業建設的,須建立有完善的職工培訓制度,能足額提取使用職工教育經費開展技能培訓,國家級基地、市級基地所在企業技能人才占企業用工(含勞務派遣)總量的比例,分別達到40%、35%以上。
2. 依托院校建設的,師生比不超過1:20,國家級基地、市級基地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教師占實訓教師總數的比例,分別不低于45%、35%。
3.對于高級工以上培訓規模突出、數字技能人才培訓效果良好、國際技能交流合作成效明顯、技能評價質量規范、技能競賽成績顯著的單位,予以優先支持。
四、申報遴選程序
(一)自主申報。按照屬地或者歸口管理原則,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
(二)資格審查。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對照上述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和資料審核,分別可推薦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不超過1個、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不超過2個(推薦函見附件2)。
(三)專家評審。市人力社保局組建專家評審組,進行綜合評審。
(四)公示公布。經評審確定的建議名單面向社會公示、會議審議后,向社會公布,其中,國家級基地項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發布。
五、工作要求
(一)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是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巴渝工匠2025”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請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和有關單位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推薦工作,于2025年5月30日前,將《推薦函》PDF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bayugj@163.com。
(二)各申報單位要如實、準確填寫《項目申報表》(見附件3、附件4),并對照申報條件,逐一梳理形成佐證材料,經所在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將《項目申報表》、佐證材料分別掃描為單個PDF文檔,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通過全市職業能力建設信息系統上傳(操作指南見附件5)。
(三)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期兩年,按規定標準給予建設補助經費,主要用于購置技能研修實訓設備、完善培訓基礎設施、聘用指導教師、開發高技能人才培訓課程、開展與教學有關的科研、評價活動等。項目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應按1:1標準配套相應經費,指導項目單位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
聯系人及電話: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龍海濤,88633917;網絡平臺技術聯系人:張洪萃,18602300208;網絡平臺技術QQ咨詢號碼:2826147427。
附件:1. 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分類分檔對照表
2. 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推薦函
3. 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
4. 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
5. 申報平臺操作指南
責任編輯:曾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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